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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何时破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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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清雅轩 作者: webmaster来源: 中国机械汽车人才网
PostTime:27-3-2008 21:59

以下为文章全文:(本站微信公共账号:cartech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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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1日,《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但从它诞生起直至今天,关于个中利弊的争论始终没有停息。

有消息称,商务部正在对《办法》进行完善。在中国的汽车工业持续向好发展的关键时期,与时俱进地对《办法》进行补充、修订无疑势在必行。

利弊兼有

记者走访了一些经销商,他们普遍认为,《办法》实施以来的最大好处,就是使汽车销售市场更加规范。实施品牌销售管理后,汽车企业或者总经销商有了更多话语权,直接左右经销商的命运,可以对下游经销商进行统一部署和规划,有利于统一品牌形象,规范市场行为,净化竞争秩序。

在汽车销售过程中,《办法》规定经销商自己负责售后,消费者从买车到保养、维修都直接面对经销商,如果经销商方面出现问题,也能够及时有效地实现责任追溯,纠纷自然会减少,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

业内人士称,《办法》出台近三年,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汽车市场的重要举措,对我国汽车分销领域推行先进的汽车营销方式,增强企业的品牌意识?建立和完善现代汽车分销服务体系,提升销售和服务水平?构建平等的工商关系,扩大汽车市场对外开放?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是,不能否认,《办法》实施过程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其中最大弊病就是品牌授权容易形成市场垄断,限制经销商的发展空间,经销商不得不完全听命于汽车厂家或总经销商,与厂商关系不平等,利益分配不公,这一点在进口汽车销售方面尤为明显。

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司长王琴华在年初举办的中国进口汽车高层论坛上就曾表示,《办法》将进口汽车的经营主导权给了国外进口厂商,外资由于具有“总经销商”的地位成为进口汽车经营的主导,同时,现行的总经销商授权国内经销商进行进口汽车销售的经营制度细则缺失,外资对国内经销商实行绝对控制,中方在销售上话语权缺失,二者之间利益不能合理分配。

她还指出,国外厂商在服务、配件供应等方面也存在问题,使国内消费者并未享受到多少竞争开放带来的利益。一个事实是,加入WTO以来,尽管国内汽车市场不断开放,但进口车价格始终居高不下。

此外,《办法》以汽车供应商为主导,经销商处于弱势地位,品牌销售势必有激烈的竞争,《办法》也没有规定各经销网点的间距,缺乏足够的区域保护,致使厂家现有的营销网络过于密集,造成各经销商经营难度加大,竞争激烈,只有靠打价格战来多分一杯羹。经销商之间极易掀起不良竞争。但是,汽车不是一次消费品,经销商在销售环节猛打“价格战”,利益受到影响,就难免不在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的时候多收费。对于消费者来说,买车的费用降下来了,保养、维修等售后方面的费用却增加了,还是没能得到实惠。

路向何方

对于《办法》如何完善,王琴华表示,酝酿中的《办法》细则将平衡多方利益,对规范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具体措施有:适度放开平行进口,支持有条件的部分国内经销商直接向国外厂商定货;制定总经销商与经销商之间授权经营的合同标准文本,规范各自的权利、义务;限制总经销商在生产、运输、报关、4S店人员培训等环节获取垄断利润;提升经销商自由经营的权力;与此同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构建和谐工商关系,倡导行业自律,发挥政府的部门监督指导作用等等。

日前,全国汽车有形市场联谊会联合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征求全国各地主要汽车有形市场的意见和部分经销商的意见后,也整理出他们对于修改和调整《办法》的意见,涉及到汽车流通的诸多方面。经销商们认为,当前汽车销售的单一4S店经营模式已经显现很大的弊端和社会问题,主张汽车销售应多业态并举,自由发展,充分竞争,实现优胜劣汰,应该鼓励多种业态共同发展,为创建友好的市场环境服务。

其次,建议鼓励多品牌集中经营。4S店销售模式造成土地、人力和环境资源的严重浪费;鼓励发展汽车有形市场(包括汽车超市),优先考虑多品牌集中经营的方式。而对于汽车的维修保养、装饰美容服务则可以授权委托相应的专业企业进行。

此外,建议在《办法》中增加对二级汽车经销商的授权条款,如增加: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可以在汽车有形市场设立二级品牌授权经销商。二级品牌经销商的授权由各地品牌授权经销商直接进行,并报汽车供应商备案。

改变现行的进口汽车的总代理制度,使进口汽车品牌能够在多元化的竞争中得到发展。

经销商们还建议,在《办法》中,应该有解除品牌授权的条款,应该设计汽车品牌经销商解除品牌授权、汽车供应商解除个别经销商的授权以及汽车品牌退出市场的机制,并进行具体规定,以保护汽车经销商、汽车供应商和汽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汽车维修保养方面,综合利用合理配置社会资源,鼓励汽车维修保养服务多元化,发展综合汽车维修和社区快修快保服务;针对某些企业的销售“区域保护制度”,提出打破区域限制的垄断,还给消费者自由购车的权利。

汽车配件的供应,则应打破垄断,建设汽车零配件供应的多元化的有序市场,鼓励汽车零部件生产厂打造自己的品牌。

在汽车流通领域应该加强行业规划,制定行业标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实行行业准入,强化行业管理。以避免盲目建设和恶性竞争,避免造成社会资源浪费。

2007年,中国汽车产销双双突破800万辆,今年更有望冲关1000万辆,气势如虹;与此同时,随着国内经济发展增速迅猛,财富效益日见明显,2008年GDP增长10%的良好预期,汽车消费观念转变,消费能力增强,消费人群及潜在消费人群也在逐步扩大,中国汽车市场将迎来新的调整期。

如何实现有效、多元的经营服务模式,为中国的汽车工业助力,促进中国汽车市场的健康与繁荣发展,消费者也能从中受益,是完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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