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娃哈哈与达能的争端中,娃哈哈一度很被动,被动的根源很大程度源于2%的股权之差。别看双方股权只有两点之差,但51%的控股权却代表了大股东利益,和控股行为的有效性,而49%的股权虽然比例不低,但在发言权、决定权上却处于下风。
1996年,娃哈哈与法国达能公司、香港百富勤公司共同出资建立了五家公司,共同生产以“娃哈哈”为商标的包括纯净水、八宝粥等在内的产品。当时,娃哈哈占到了49%的股份,达能与百富勤加起来占51%。亚洲金融风暴之后,香港百富勤在境外将股权卖给了达能,使达能跃升到了51%的绝对控股地位。在董事会人员数量上,达能也取得了3:2的优势,这使得其在修改章程等董事会决议战中占上风。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达能与娃哈哈合资公司的章程规定,对于影响合营各方重大利益的事项,需要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半数以上董事同意,并且表决同意的董事中必须中外双方至少各有一名董事。这一条款使达能受到有力的制衡。
出于政策限制,国内整车合资企业的股比一般为50∶50,中外方对等。但外方在品牌、技术、产品等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并且已逐渐熟悉了国内的市场,对中方的依赖越来越小。因此,外方除了加强对合资公司的控制外,还想突破股比的限制,只要政策一有松动,就会采取实质性的行动。
娃哈哈的教训提醒汽车合资企业中方,股权事关根本,不能轻易退让,必要时可牺牲其他方面的利益。如果到了非让不可的地步,必须要有相应的制衡措施。
在收购问题上,娃哈哈负责人宗庆后真正在意的是,一旦被收购,将失去娃哈哈品牌的控制权。
可口可乐公司前总裁伍德拉夫曾宣称,即使整个可口可乐公司在一夜之间化为灰烬,仅凭“可口可乐”这块牌子,他也能在很短的时间内东山再起。也有学者指出,品牌是企业知名度、形象、信誉和质量等多方因素的集中体现,具有极高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由此,我们不难理解达能与娃哈哈为何要就此问题大动干戈。
在汽车业合资之初,中方没有认识到品牌的重要性,更多地满足于先进产品的引入和市场份额的获取,有的企业甚至因合资放弃了原有的品牌。但随着合资进程的深入,合资中方逐渐发现,如果没有自己的品牌,我们的汽车行业就会一直受制于外方。因此,汽车行业进行了深刻反思,掀起了自主研发、自主品牌的热潮。
达能娃哈哈之争,再次提醒汽车合资企业的中方,股权和品牌问题事关根本利益,而且二者紧密相关。只有掌握控股权,在公司重大决策上才有决定权,才能发展并保护自己的品牌。在控制权和品牌的问题上,一定要坚守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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