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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推广核查可六管齐下防骗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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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liweifeng 作者: 车界微视来源: 说客
PostTime:22-1-2016 19:49
抓住过去不放是不明智的,对产业发展促进的积极意义也不大,更要紧的是如何防止“骗补”行为再次发生。车界微视在此建议,多管齐下,防止“骗补”行为 作者:车界微视

以下为文章全文:(本站微信公共账号:cartech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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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车界微视在《一良方刺破新能源汽车发展虚假繁荣》中提及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存在的“骗补”行为,现在终于得到主流媒体的广泛报道以及国家部委的重视。
  在“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的公开推动下,1月21日,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核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6]6号),决定对新能源汽车财政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新能源汽车生产、新能源汽车运行情况进行核查,核查范围将覆盖全部车辆生产企业以及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含公交、客运、专用车等)、租赁企业、企事业单位等新能源汽车用户。
  从通知内容看,此次核查基本涉及到了新能源汽车从生产到应用整个产业链,尤其是核查覆盖到具体用户,是以往没有过的。不过,其中有两个问题值得探讨。

  其一,通知没有提及具体的处罚措施。根据《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对“骗补”行为,处罚措施有“通报批评、扣减补助资金、取消新能源汽车补助资格、暂停或剔除“推荐车型目录”中有关产品等”。从法理上讲,财建[2015]134号通知的处罚措施应该只能对2016-2020年的“骗补”行为进行处罚,不应该以这个通知作为之前“骗补”行为的处罚依据。在涉及2016年前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等文件中,都没有对“骗补”行为的相关处罚规定。据此,我们是否可以认为,对以往的“骗补”行为实际上没有进行处罚的具体政策规定作为法理依据?那么,此次核查的目的何在?
  其二,核查的对象没有提及。通知说“对部分城市和部分企业车辆生产使用情况进行现场督查”。那么,哪些城市和企业会成为被核查的那“部分”呢?核查重点应该是哪些呢?也许部分专家在“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上透露的信息可以参考:2015年年底推广和生产数量暴涨的城市和企业有看头。
  俱往矣,抓住过去不放是不明智的,对产业发展促进的积极意义也不大,更要紧的是如何防止“骗补”行为再次发生。车界微视在此建议,多管齐下,防止“骗补”行为。
  第一,“骗补”之所以普发,根源是国家补贴资金过高,甚至超过了某些不规范生产企业的产品生产和销售成本。因此,建议下一步的补贴设定不超过生产成本80%的上限。具体操作方法是,每个进入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目录的产品在进行产品公告申报的同时,申报生产成本。国家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上报的成本进行审计,虚报成本的给予不予上公告、向全社会通报批评等惩罚。国家主管部门据此制定每个产品的国补加地补的最高补贴金额,并下发各个地方执行。每个公告产品的最高补贴金额有限期两年。两年内企业降低成本获得的多余补贴部分作为奖励不予追回。
  第二,“骗补”行为主要存在于生产企业中,或者生产企业与运营企业“狼狈为奸”。因此,以后的新能源汽车应用补贴方式和对象应该更加多元化。比如,把补贴的大头转移给个体消费者。为防止企业联合“消费者”再次“骗补”,补贴资金可以通过电卡的方式体现。即,将一部分补贴资金打到电卡里面。而且,这个电卡只能在充电桩、充电站,或者消费者的家庭充电装置上使用。这在技术上应该是能实现的。这种方式还可以防止那些打着新能源汽车幌子卖燃油车或者燃气车的行为。
  第三,主管部门对“骗补”行为之所以发现得比较晚,迟迟未得到重视,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对每台汽车应用端的实际使用情况未能实现有效的监控。以后,每台汽车的实际使用情况,比如充电次数、行驶里程等,都应该在运行一定时间,比如一个季度后,由生产厂家或者应用企业汇总上报主管部门。这在技术上也是能轻松实现的。这样做,就能有效防止“骗补”的“僵尸车”出现。
  第四,“骗补”行为掌握最快的,最心知肚明的其实是那些电池、电机等核心部件的生产厂家。整车厂每年从他们那儿采购了多少电池、电机,能装配多少台车,他们门儿清。但因为你懂的原因,他们只好“装聋作哑”。防止“骗补”,可以通过奖励、延伸审计等方式掌握电池、电机等配套厂家的供货量来反推整车厂产量,从而有效防止整车厂的电池、电机等核心部件回收造假,最起码能提高其造假成本。
  第五,取消任何形式的、对各级政府、国企事业单位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或明或暗、或硬或软、或直接或间接的指标要求。
  第六,出台更加严厉的惩处办法,对所有“骗补”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和公开。如果通过此次的核查,能抓出一些典型,尤其是有“骗补”行为的“出头鸟”、大企业进行打击,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以后的类似行为肯定会大大减少。
  以上六个方面的办法,并未穷尽。即使有更多的方法,也未必能彻底杜绝“骗补”等造假行为。但只有多管齐下,让那些“骗补”企业在“骗补”的时候要打通更多的环节、弥补更多的漏洞、公关更多的人员……总之就是提高“骗补”行为的金钱、时间、精力成本以及风险,才能使新能源汽车的国家补贴资金“钱尽其用”。
  任何一个行业都是从野蛮生长到有序规范,在发展初期,肯定都会存在很多不能曝光的黑暗面。商人的逐利本性注定他们会钻各种各样的规则漏洞以获取最大利益。作为规则制定者的国家管理部门,不可能对未来将会出现的所有问题都一一预见并预防。事物的发展,我们应该抓住大方向,不可能完全规避、也应该允许出现一些不和谐。总体而言,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大环境、大趋势是良性的: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接受程度越来越高,基础设施越来越便利,基础技术研究有了一定突破,产业化基础初步形成……中国汽车新能源汽车产业要继续向前走,应该着重总结过去的成败经验的基础上,破解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打造更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总之,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有两句话在此引用最合适不过: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革命尚未成功,同仁仍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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