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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骗补整风,严打技术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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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liuxianglong 作者: 车云网来源: 说客
PostTime:9-9-2016 20:45
作者:车云网 9月8日,国家财政部向外公布了《关于地方预决算公开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通报》

以下为文章全文:(本站微信公共账号:cartech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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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国家财政部向外公布了《关于地方预决算公开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通报》,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的调查清查做了初步通报,并向外公布5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涉嫌骗取财政补贴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

今年国家部工组织了三次大规模调查。其中4月国务院办公厅组织了专门督查,财政部等四部委于2016年初组织力量。新能源汽车骗补调查对90家主要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涉及2013-2015年已获得和已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40.1万辆,抽查13.3万辆已销售的新能源汽车的运营状态。

上述财政部通报中明确提及骗补的这五家企业分别是苏州吉姆西、苏州金龙、深圳五洲龙、奇瑞万达贵州客车、河南少林客车。财政部对其骗补情况和金额以及未来的惩罚都做了详细的通报,以下为详细调查内容:

财政部对上述5个典型案例的处理结果是:

对恶意骗补情节最严重的苏州吉姆西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取消其中央财政补贴资格,2015年生产的全部车辆中央财政不予补助,追回2015年度预拨的全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同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取消其整车生产资质。

对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奇瑞万达贵州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追回2015年度2416辆违规上牌车辆获取的中央财政补助预拨资金,并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按问题金额50%处以罚款。同时,自2016年起取消上述4家企业中央财政补贴资格。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其问题车型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予以剔除。对上述4家企业2015年生产销售的其他新能源汽车,由当地监管部门逐一严格审核后重新申报,确无问题的车辆可按原政策中央财政继续予以补助。

上述4家企业何时恢复执行中央财政补贴政策,视地方政府和企业整改情况而定。届时由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共同核查验收,验收合格报国务院批准后方可恢复执行财政补贴政策,但不恢复预拨财政补贴资金资格。

财政部表示,对检查中发现的其它问题,将视情节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一是对存在“有车缺电”和“标实不符”问题的企业,追回2013、2014年问题车辆已获取的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并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按问题金额的30%处以罚款;对2015年问题车辆不予清算。对涉及此类问题的企业2016年财政补贴预拨资格予以取消,但其依法合规生产销售的车辆,仍可按规定申报财政补贴。

二是对闲置车辆在2015年清算中暂扣中央补助全部或50%的中央补助。

其中对于车辆符合出厂标准但出售对象是关联企业而非终端用户、提前谋取补贴的,涉及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将暂缓清算,待车辆卖给终端用户并实际应用后,再按实际交付和应用年度的补助标准进行申报,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再予清算。

对于车辆虽然卖给终端用户、但在获取财政补贴后闲置的(不含租赁公司类),在清算时只按正常补助标准的50%结算。一年后达到利用率标准再拨付余款。如一年后仍然闲置,则取消补贴资格,并追回已拨付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另外,财政部表示,根据问题严重程度,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向问题企业所在的省市地方政府进行通报,要求当地政府进一步核查追究相关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交当地行政监察部门、公安部门及检察机关处理。对相关企业骗取地方财政补助资金的行为,由地方参照上述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为保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良好势头,下一步,财政部将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补充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上述处理原则,对相关企业报送的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数据进一步审查核实,积极稳妥做好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对财政部此次检查未涉及的企业,由地方开展进一步核查。

车云观察:

此次财政部曝光的骗补手段包括两种:1、部分车辆未销售给消费者前便提前申报补贴;2、车辆领取补贴之后便闲置。而此次财政部在针对90家领取新能源车补助的企业的专项检查后,仅仅是针对那些在销售环节涉及恶意骗补的企业进行了曝光。但在一份坊间流传的《关于地方预决算公开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通报》中,骗补企业达20家;存在车辆闲置情况的企业达89家,其中吉利、力帆、天津比亚迪、江淮、日产、宇通、中通等主流新能源企业都有涉及。

对此,车云认为:

“在销售环节作假骗补新能源车补贴的行为罪不可赦,但对那些混淆概念,以低效技术申领新能源车补贴资质的行为更要及时纠正。”

目前,国内新能源技术鱼龙混杂,且主管部门对于“何谓新能源技术”的解释和界定也存在一定漏洞。因此除去一部分车企在该领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核心技术研发之外,还有一部分车企以低成本且低效的技术也成功申领到了新能源车补贴资质。

对新能源产业而言,一旦这些低效不合格的“新能源车”进入市场流通,不但不能实现新能源车节能环保的目的,还会损害消费者利益,给真正的“新能源车”带来负面影响,最终给国家带来几倍于补助资金的损失。

9月3日在天津举行的2016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国际论坛上,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宋秋玲表示: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宋秋玲(图片来源于网络)

“财政补贴政策对我国新能源汽车业的市场培育和发展壮大发挥了重要作用,未来将逐步提高补贴的技术门槛,堵住骗补漏洞,探索产业的市场化发展长效机制。下一步将继续完善补贴政策,建立遴选机制和淘汰机制。”

因此,从节能减排效果的角度制定针对新能源技术更合理、更周密的定义标准,同时提高新能源车的补贴门槛对于促进新能源车的发展具有长远且深刻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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